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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行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无须婚姻证明

类别:婚姻家庭 日期:2022-4-28 12:41:31 人气: 来源:

  梦见放炮大鹏新区陈小姐来电咨询:请问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是否需要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税务机关如何认定家庭状况?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1号)的,自2015年10月9日起,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应当做好纳税人家庭状况认定工作。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状况。

  地税局杨先生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第一条的,雇员为本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佣金、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该雇员的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龙华新区李先生来电咨询: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请问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

  地税局杨先生回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二条,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通知所称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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